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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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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2004年将继续在中央国家机关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数将视实际报名人数、考试结果等有关情况确定。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截至2004年7月31日)以上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pgs.ruc.edu.cn
网上报名时间:7月10日8:00--7月27日17:00
报考人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人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资格初审,复试时复审。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的考生都须在人大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pgs.ruc.edu.cn)提交个人报名信息,下载《资格审查表》。报考人请于7月29日前将《资格审查表》一式四份,并贴同一底版的一寸照片(照片上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送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青生产力促进中心培训部进行审验盖章。
中国人民大学将进行最终的资格审查,予以确认。
(三)、交费、照相
报考人请于7月29日-31日携带有效身份证(截至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资格审查表》到中国人民大学办理电子照相、交费等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请于9月15日-10月8日登录人大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初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2004年10月23日、24日
2、初试考试科目:
①英语②管理学③行政学④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

四、复试
报考人可于2004年12月底(具体时间见研院网站通知)登录人大研究生网站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者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时需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面试。

五、录取
根据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六、学习方式及年限
1、 学习方式:在职学习,阶段性集中,具体学习方式按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
2、学习年限: 弹性学制,2-4年,一般学习时间为2年。

七、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
培养方式参照2004级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
MPA专业学位培养费用为3.5万元/人。

八、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九、参考书目及考前辅导:
参考书目:《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及其他相关辅导资料。
考前辅导: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特从有关高校聘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教师进行MPA考前辅导。请与工委国青中心联系了解有关信息。

十、联系方式: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青生产力促进中心培训部
地址:北京市西安门大街22号(国管局)6号楼1018
电话:83087659
联系人:张鹏 匡永成
E-mail: gwgqzx@zgg.org.cn

二○○四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