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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森
问:我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阶段的工作接近尾声,现在正着手长效机制的建立。一些同志认为机制好建立,能不能管用是问题。我们也有这种担心,怎样才能使长效机制务实、管用呢?
――辽宁读者 李向洪
答: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和单位确实存在着文件制定得很好,但只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并不认真执行的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些党员的疑问也不是全然没有道理的。这倒是从另一个方面给提了个“醒儿”,就是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工作中要特别重视长效机制的可操作性和切实落实。我们这次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进行的长效机制建设,并不是简单地研究和制定几个文件,更不是文件制定出来就万事大吉了,而是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和一系列保证措施,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确定下来,长期坚持下去。只要我们真正按照长效机制建设自身的规律来进行工作,就不仅能使长效机制管用,而且会长期管用。
首先,长效机制建设既要形成研究成果,又要制定制度规定。搞好长效机制建设需要理论的指导,必须首先在理论上搞清楚,这就会形成关于长效机制建设的理论成果。比如关于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需要把握的一些基本问题等。但是,这些研究成果只是长效机制建设的一些指导性意见,或者说是指导长效机制建设的一些基本思路,还不是长效机制本身,应当在此基础上搞好体现长效机制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的研究、制定工作。务虚是为了更好地务实,理论上搞得越清楚,制定制度的工作就会做得越主动、越具体、越具有针对性。这正是我们这次进行长效机制建设重视理论指导的直接目的。
其次,长效机制建设既要有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又要有保证这些制度设计有效运转的措施。作为一个完整的统一的有机的制度体系,机制不仅要有完善的制度条文和具体规定,还要有保证这些制度得以落实的相应措施和办法,以及明确的责任主体和相应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使其有效运转并坚持长久。所以,有人概括说,机制就是制度加管理,或者是制度加措施。我们这次进行的长效机制建设,正是具有这样的特点,我们过去的一些制度之所以执行得不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只有规定,缺少或没有具体措施。比如,只提出要怎样、不要怎样,允许怎样、不允许怎样,应当怎样、不应当怎样,但缺少或没有具体的考评和监督办法,表现优秀或违反了规定也缺少或没有相应的奖惩办法。久而久之,制度成了摆设,人们也就不当回事了。再次,长效机制建设既要着力形成制度规定和保证制度的措施,即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又要坚持不懈地着力抓好落实。在改革开放前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曾经存在不重视制度建设、不按制度办事的严重情况,但是,以后在一些同志中又出现片面理解制度的作用的情况,以为制定出了制度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制度也好,机制也好,即使制定得再具体、再细致,都不可能自发地起作用,它需要由人来制定,更需要由人去执行,去落实,去督促检查和监督。如果只是热衷于制定制度,而不去下工夫抓落实,再好的制度规定,也只能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的空洞文字,不会解决任何问题。我们所进行的长效机制建设,从一开始就把制定制度和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制度的落实一并考虑,只要我们这样去做,制度就会落实。
最后,长效机制建设既要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又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找到一种贯彻落实的基本方式。中央制定的长效机制是适用全党的,一个地方或部门制定的长效机制是这个地方或部门的,中央和地方、部门各级党组织指定的长效机制的内容和要求,都要在基层党组织得到落实,所谓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但是,具体到一个基层党组织,拥有自身的具体情况,不可能把中央和地方、部门制定的长效机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都原封不动地贯彻落实,这样既做不到,也没有必要。正确的办法应当是,找到一种适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特点的基本方式,把上级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纳入到这个基本方式中来,对比较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内容和要求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对比较宏观的内容和要求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或实施细则,对自身需要但上级尚未制定的内容和要求则应当从自身需要出发具体制定。也就是说,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指定的长效机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也要从实际出发,体现少而精、要管用的原则。这同对上级精神采取为我所需、实用主义的态度和做法并不是一回事,而恰恰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的精神,把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来源:人民网-《党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