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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章 发展党内民主
06/07
  

陈东平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中要求全党“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并且把以党章为根本准则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作为当前尤其要着力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党章是发展党内民主的根本准则

在发展党内民主的过程中,党章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党章决定着党内民主的发展方向。发展党内民主,就要坚持党章的各项规定,坚持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为实现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服务。更直接的目标,就是要“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离开这些原则要求,党内民主的发展就会失去正确的方向,实际上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党内民主。

其次,党章规定了党内民主的基本内容。发展党内民主,说到底,就是尊重和保障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的民主权利,在民主基础上产生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实现决策、党内生活和活动方式的民主化。

再次,党章提供了衡量党内民主的标准。党章对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能够真正得到落实,党内的民主生活能够按照党章的要求正常开展并取得实效,党内真正形成民主团结、积极向上的空气和氛围,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这样才可以说党内民主得到了切实的发展。

二、民主集中制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基本原则

党章确立了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并且明确规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必须把民主集中制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民主有了很大的发展,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系列具体制度逐步建立起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发展党内民主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并且得到了贯彻执行。但是,也应当看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对党提出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党员的要求和愿望相比,在现实的党内生活中,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民主不够、集中也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还不健全、不完善,有些已经建立的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家长制”、“一言堂”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党员的民主权利没有得到充分尊重和切实保障;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难以开展,鼓励党员讲真话、讲实话的氛围不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等等。党内生活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影响了党的生机活力和团结统一,削弱了党内的正气,影响了党的事业的发展。

因此,必须在全党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努力提高全党发扬党内民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要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内生活的积极性,使党员能够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对错误的现象和倾向提出批评。在党内生活中,大力倡导讲真话、讲实话,不讲假话、大话、空话。要把扩大党内民主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起来,既积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使广大党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又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步调一致,防止出现软弱涣散、好人主义和无人负责的现象,在党内真正形成一种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是凝聚全党意志、集中全党智慧、汇集全党力量,实现党肩负的历史使命的重要前提。

三、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

党章对于党员民主权利作出了许多具体的规定。党员是党的主体和主人,有权按照党章直接或通过代表参与处理党内事务。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既是党员在党内主体地位的体现,也是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的需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针对党员民主权利长期被忽视的问题,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强调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特别是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为党员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具体制度的保障。但从总体上看,重党员义务、轻党员权利的现象仍然存在,党员的民主权利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一些党员还没有认识到在党内享有的民主权利,缺少权利意识;一些领导干部轻视党员的民主权利,把权利与义务割裂开来,只要求党员履行义务,不鼓励党员行使权利,有的侵犯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和机制不完善,党员行使权利的途径和方式不健全。这些问题不抓紧解决,党员权利就不能得到有效行使,党内民主也就不能得到切实发展。

应加强对广大党员进行关于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使党员和干部珍惜民主权利,行使民主权利,维护民主权利,努力在党内形成贯彻党章、尊重和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风气。应着重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认识,增强在实践中尊重和维护党员权利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还应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具体制度,包括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咨询制度、侵犯党员民主权利责任追究制度、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制度等。各级纪检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应切实担负起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职责,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权利、压制党内民主的行为,为讲真话、讲实话的同志提供支持和保护,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弘扬民主作风与健全民主机制紧密结合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途径

在发展党内民主的进程中,各级领导干部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党章在“党的干部”一章中,规定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能否弘扬民主作风,既关系到发展党内民主各项措施的落实,又关系到给广大党员树立什么样的标杆、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党内民主机制,是保证党内民主的具体运作方式和载体。没有具体有效的机制,党内民主就无从体现,也就必然会落空。将弘扬民主作风与健全民主机制统一起来,是发展党内民主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

要进一步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制定和实施落实党内民主的具体机制,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办法,健全党内议事和决策程序,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要通过积极推进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不断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加强代表同选举单位党员的联系,适时将党代会常任制在县(市、区)一级正式确立起来。通过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党代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常委会授权制度,以及全委会向党代会、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初步建立起科学的权力配置机制。通过完善党委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咨询制、论证制、表决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建立起民主化的决策规则,为决策科学化提供程序上的保证。通过建立健全党内各项监督制度,拓宽党内监督渠道,提高党员、干部监督意识,使党内民主监督权基本得到保障。

五、加强领导、周密规划、积极推进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保证

发展党内民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要充分认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社会成员的民主要求、党内的民主愿望在不断强化;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展开,对党内民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忽视这个趋势,对发展党内民主缺少紧迫感,必然带来被动。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党内民主建设与健全民主集中制,需要形成一整套科学、严密、有效的涉及党内政治生活各方面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和党务工作运行机制,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党的统一领导。要从国情党情出发,研究制定发展党内民主的规划,统筹安排,通盘考虑,把握发展进程,充分调动地方和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鼓励大胆探索、开拓创新。要把党内民主的发展同党所处的环境、所面临的任务、党内的思想状况等因素联系起来考虑,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方针,使党内民主健康发展,有步骤、有秩序地向前推进。

(作者: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秘书处处长)

来源:《前线》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