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紫光阁

 
关于推荐第六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的通知
10/25
  

 

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妇女组织:

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定于2007年四季度表彰第六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届时,将表彰全国五好文明家庭1000户,其中标兵户100户。为配合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做好表彰工作,现将中央国家机关推荐第六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分配给中央国家机关全国五好文明家庭39户,同时,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已直接分配给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卫生部、计生委、环保总局和体育总局41户名额。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6户。

二、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范围为曾获得中央国家机关或部级五好文明家庭,且未曾获得过全国五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的家庭。

三、推荐办法

(一)名额分配

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根据近期了解的情况,将名额主要分配给近期开展过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部门(名额分配表附后)。

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将在部门推荐的全国五好文明家庭中产生。

(二)推荐材料

按照《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暨先进协调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妇协字〔2007〕第2号)要求,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荐材料。

推荐为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的,填写《第六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登记表》(一式3份)。

被确定为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的,除填写《第六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登记表》外,需准备500字的事迹简介和3000字的事迹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以上材料一式3份。同时,提供35张家庭生活照和35分钟的事迹短片。

四、材料上报时间

《第六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登记表》上报时间为2007710日前

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根据上报材料推荐6户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被推荐部门请于810日前将被推荐标兵户的所有材料报到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办公室。

人:郭       

联系电话:82190823  82190790

E-mailfgw.fgw@163.com

 

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推荐第六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名额分

配表

2.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关于开展第六

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暨先进协调组织评选表彰活动

的通知》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

 

中央国家机关推荐第六届

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名额

序号

  

名额

01

最高人民法院

2

02

最高人民检察院

1

03

国务院办公厅

1

04

财政部

2

05

国土资源部

3

06

建设部

1

07

铁道部

2

08

交通部

2

09

信息产业部

2

10

水利部

1

11

农业部

2

12

商务部

1

13

人民银行

1

14

审计署

1

15

国资委

2

16

海关总署

1

17

税务总局

2

18

林业局

1

19

知识产权局

1

20

国管局

1

21

中科院

3

22

气象局

2

23

残联

1

24

宋庆龄基金会

1

25

红十字会

1

26

中医药管理局

1

合计

39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