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团委:
自2003年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委托国青生产力促进中心与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班,对提高广大青年干部的综合素质取得明显成效。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中央国家机关青年干部依法行政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经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同意,国青生产力促进中心继续举办200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班。现将有关招生工作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招生专业及学制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习采用弹性学制(2~4年),一般学习年限为2年;学习形式采取在职攻读、定期集中模式。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报考对象: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45岁以下的青年干部。 2、报考条件: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并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业绩突出者。 (三)招录方法 1、资格审查:报考人将《2008级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推荐表》(见附件),报送或发电子邮件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青生产力促进中心培训部。 2、入学考试: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全国联考。复试由中国人民大学组织,包括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水平面试。 (四)学位授予 完成公共管理硕士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08级MPA专业学位班学费3.5万元/人。
二、有关要求 (一)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教育是针对政府管理工作需求设定的岗位技能培训,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6月下发了《关于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人部发〔2006〕40号),鼓励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积极学习。为此,各部门团组织(青年组织)要认真 对待,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 (二)各部门团组织(青年组织)要为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向学习人员所在部门党政领导汇报,请各单位在学习时间、学习费用上给予支持。国青生产力促进中心将协调有关银行,为学习人员提供有关金融服务,(限50名)。 (三)各部门团组织(青年组织)要积极鼓励在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岗位工作的同志,以及女干部参加学习,做到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上述人员参加学习。 有关招生简章及详细情况,请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mparuc.edu.cn)。报名时间7月16日前,现场确认时间7月18至21日。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1613 联 系 人:张鹏 付晓娟 联系电话:82190671 82190657 传 真:62168930 E-mail:guoqingzhongxin@yahoo.com.cn
附:2008级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推荐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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