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总抓手,是一项带有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制度。近几年来,高检院机关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强化监督,严格责任,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同步推进,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日趋完善,齐抓共管的格局基本形成,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切实加大领导力度,明确责任合力抓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到位是关键。只有领导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站立点才能高,落脚点才能实。1999年以来,院党组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一是建立领导责任体系。根据中央的要求,机关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局、机关党委等负责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指导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担任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隶属谁谁负责、党政主官负全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检察业务工作一起筹划,同时部署,一并检查落实,逐步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分工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的工作格局和责任分析、考核、追究、制度"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领导责任意识。我们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纪条规的学习,组织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廉洁从检教育等活动,深化领导干部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责任意识。高检院历任检察长都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出席每年一次的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坚持定期听取汇报并主持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贾春旺检察长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的领导要从促进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推进依法治国和维护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自身反腐败和纪检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一岗双责"、"以身正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明确提出"高检院机关要为全国检察机关做表率"。曹建明检察长上任伊始即表示一定要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并郑重承诺带头遵守中央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身作则,严以律己,诚心诚意接受全国检察干警的监督。三是坚持领导率先垂范。在实际工作中,院党组成员充分发挥廉洁自律、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中纪委会议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带头收看《居安思危-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训》、《扭曲的人生-李真贪污受贿案剖析》等专题教育片;带头参加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知识"的学习和测试;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理论学习和党小组生活会,带头述职述廉,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给全院党员干部职工上党课等。领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目前,事事明责任、人人讲廉政、齐心协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成为我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切实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依靠制度规范抓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到位是基础。只有建立起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才能更加规范、更加到位。近几年,我们在制定下发和修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高检院机关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不同的工作特点,坚持从治本和源头预防入手,区分情况,有针对性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配套措施的建立和完善。一是围绕检察权的规范行使建章立制。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针对检察权行使过程中易发、多发和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制定了依法办案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六条必须遵守的办案规则、检察人员廉洁从检十项纪律、《对违法办案、渎职失职若干行为的纪律处分办法》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处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督促检查、廉政考核等制度。二是围绕人、财、物的规范管理设条立规。坚持突出人、财、物管理重点,先后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修订了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工作人员调配工作办法》等加强干部人事工作的条规,建立了《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财金管理的规定;对器材装备管理、检察服装制作、基建工程项目等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实行签订工程建设个人廉政合同等。三是围绕重点岗位、重点人曝露出的问题堵漏补缺。针对前几年反贪自侦部门办自侦案子中,接触社会阴暗面多,受到拉拢腐蚀也多,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情况,我们与反贪总局党总支共同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提出反贪干警要"在侦查与反侦查中打得赢,在腐蚀与反腐蚀中不变质"的口号,制定了在办案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制度、办案廉洁制度等,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办案第一线;为有效防止有偿新闻问题的发生,我们与检察日报社及时制订《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规定》,明确提出禁止私自采访、禁止利用采访干预办案、禁止接受采访对象礼金等,及时堵塞漏洞。四是围绕自我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建制。坚持在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种教育中深入开展自我反思、自我排查各类问题活动,并作为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认真整改建制,最大限度地防止干警违法违纪。如,在检察机关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中,我们排查发现业务厅局有党员干部私自会见当事人,容易引发违纪问题,便有针对性地提出接待来访必须在厅内办公场所进行,必须有两名本厅工作人员在场,不准接受或参加控告人、申诉人、举报人的吃请、钱物和有价证券,不准采取任何形式为亲属、朋友、案件当事人说情、打听案情等,督促有关厅局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了办案、办事程序。几年来,我们盯着问题搞整改、着眼预防建制度,先后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配套措施120多个,基本形成了用制度规范领导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更加规范。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突出重点着力抓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到位是保证。几年来,我们紧密结合高检院机关实际,坚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作和重点人员,切实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一年一次集中督查。结合检察系统一年一次的执法大检查活动,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办法,查看各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限期纠正。二是重点时节跟进督查。在贯彻中央重大会议精神、开展重要教育活动、年终工作总结等重点时节,我们坚持派人列席各党支部生活会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党内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群众评议和组织考核的重要内容,跟进督查。三是重点部位随机督查。针对检察机关实际,我们突出反贪、渎检等自侦案件的一线办案点,控告、申诉和接待来访等与人民群众接触多的部位,以及管人、管钱、管物的单位,采取不定期的方式,随机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四是重点工作全程督查。我们坚持全程参与、监督和检查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干部竞争上岗,中层班子调整,干部职务晋升;招考录用干部、确定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面向系统遴选检察官;办公楼改扩建、工程招投标、检察机关一级网升速扩容工程等重点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渗透到每一个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五是重点人员专项督查。定期采取个人申报、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加强组织核查等措施,对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配偶和子女从业情况,有无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现金及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此外,我们坚持对所有晋升职务、调整工作岗位的干部进行责任制离任督查和任前廉政谈话,对有不良反映的干部进行诫勉督导,做到常提醒、常警示、常监督。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地保证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力度和质量。
四、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区分情况严格抓
没有责任追究,就没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只有做到责任具体,赏罚分明,追究到位,才能保证责任制的严肃性。几年来,我们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方针,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暂行规定》,严格区分情况,进一步确定责任追究的重点。一是坚持将党员干部实现"零"违纪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和检察工作特点,本着"不出问题是成绩,主动发现和查处问题也是成绩"的思想,对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间接责任与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等做出明确界定,强化责任制的约束力和追究的可操作性。二是对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在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坚决查处。2005年,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我们认真清理排查,主动发现一起厅级干部违法犯罪案件,不姑息迁就,坚决予以惩处,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从中受到震动和警醒。三是坚持实行"一案双查"制,即在调查违法违纪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法违纪事实,又要查清相关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重点看:领导干部是否加强了对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有无失教的责任;对自己职权范围内或分管的工作,是否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下属和分管单位发生的问题是否敢查严究,主动解决,有无隐瞒、庇护甚至纵容的问题;是否按照责任目标的要求尽职尽责,有无失职的责任等。五年来,我们先后调查处理53份举报信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谈话提醒4人,批评教育1人。对因违反责任制规定失教、失管、失察、失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区分情况的基础上,分别采取诫勉谈话、责令检讨和通报批评、给予纪律处分等形式,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了责任追究。正确实施责任追究,发挥了惩戒警示作用,也激发了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责任感,保障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真正落实。 |